二、電話預約
(一)預約接見時間:
1.請於預約接見日之前一上班日完成預約手續。
2.每週一至週五(國定例假日不受理),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
十四時至十七時止。
(二)申請對象及接見次數:
1.辦理預約接見以收容人之最近親屬(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
之旁系血親及二等親等內之姻親)及家屬(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
三條規定),且曾在本監辦理一般接見一次以上者為限,受觀察
、勒戒人以配偶、直系血親為限。
2.接見次數依「監獄行刑法第六十三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
五十六條」、「戒治處分執行條例第二十二條」、「羈押法施行
細則第七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九十三條」、「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
例第十二條」、「管收所規則第十六條」、及「少年觀護所設置
及實施通則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三)電話預約專線號碼:04-23813986 。
(四)電話預約名額為接見日每一梯次二個名額。
(五)每日接見梯次時間表:
第一梯次 09:00
第二梯次 09:40
第三梯次 10:20
第四梯次 11:00
第五梯次 11:40
第六梯次 14:00
第七梯次 14:40
第八梯次 15:20
第九梯次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