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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資通安全危機通報執行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6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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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目的:為利本監於遭遇資通安全事件時,能迅速通報及緊急應變處置
    ,並在最短時間內回復,以確保本監各項業務之正常運作,特訂定「
    臺灣屏東監獄資通安全危機通報執行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