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一工場收容人配住於忠一舍一至十八房,開、收封時,工場管理員 應前往上揭舍房清點人數,並與舍房管理員交接收容人特殊狀況 (如 收容人違紀、罹病及舍房秩序等) 。開封時依序逐房列隊行進至該工 場,向教區科員回報開封人數,同時檢查各項設施及安全設備之狀況 ,並實施無線電測試。另工場後方設有鍋爐一具,開啟時,應注意操 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