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2 09:2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第一工場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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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工場收容人配住於忠一舍一至十八房,開、收封時,工場管理員
    應前往上揭舍房清點人數,並與舍房管理員交接收容人特殊狀況 (如
    收容人違紀、罹病及舍房秩序等) 。開封時依序逐房列隊行進至該工
    場,向教區科員回報開封人數,同時檢查各項設施及安全設備之狀況
    ,並實施無線電測試。另工場後方設有鍋爐一具,開啟時,應注意操
    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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