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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防制傳染病及肺結核病處遇及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9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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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傳染病種類:法定傳染病共分為 5  類,其中每類之疾病病原、傳染
    途徑、預防措施、治療方式及應通報時限,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
    署公告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