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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推行電話服務禮貌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2 年 0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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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目的:為加強為民服務,推行電話禮貌運動,提昇電話服務品質,樹
    立優良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