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院檢提訊重刑人犯時,應於提票上載明「被提訊人為重刑犯,應嚴防 脫逃或其他意外事故」意旨,促請執行提解之法警注意戒護。執行提 解之法警對重刑人犯,除使用手銬外,並應加用腳鐐或聯銷等戒具, 惟應注意被提訊人之安全。如有加強戒護之必要時,應請求警憲單位 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