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檢察長、主任檢察官審閱檢察官辦案書類,應特別注意左列事項: (一) 書類內容與卷內資料是否相符。 (二) 有無調查之事證尚未調查。 (三) 事實之認定是否適當。 (四) 法律見解有無錯誤,引用條文有無疏漏。 (五) 類似案件,法律上見解或處理是否一致。 (六) 格式及文字用語是否妥適,有無遺漏或筆誤。 (七) 有無其他錯誤或不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