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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處理群眾突發事件注意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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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處理小組對於各種群眾突發事件可能成立之罪名及其構成要件,應預
    先詳加研究,以備執行職務時,依法妥適處理,並供警察機關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