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生活: 一 替代役役男於本處服勤期間,由內政部發給主、副食代金,膳食由役 男自理。 二 役男採集中住宿,並實施早、晚點名,相關注意事項由祕書室另定之 。 三 役男寢室內務應保持整潔,管理單位得實施評比。 四 役男應依規定起居,非服勤期間之作息時間表由祕書室另定之。 五 役男依排定之值日表或責任區,職司宿舍區之清潔工作。 六 服勤之作息時間比照本處員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