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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施行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第 19 條
民法第三百零八條之公認證書,由債權人作成,聲請債務履行地之公證人
、警察機關、商業團體或自治機關蓋印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