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0 月 15 日
17
十七、本署受理民眾申請檔案開放應用程序詳如作業流程表。(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