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廢/停
海峽兩岸罪犯接返作業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海峽兩岸罪犯接返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07 月 23 日
16
十六、檢察機關應將執行接返受刑事裁判確定人請求之結果通報書(如附 件五)通報法務部。
圖表附件:
附件五、海峽兩岸罪犯接返執行結果通報書.PDF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