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教材應採用正規學校相當年級之教科書,並由輔育院之主管機關另行 編印甲、乙、丙三種補充教材,其適用標準規定如左: 一、甲種:國民小學畢業以上程度適用。 二、乙種:國民小學四、五、六年級程度適用。 三、丙種:國民小學一、二、三年級程度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