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12 月 02 日
13
壹拾參、檔案應用完畢,本署業務承辦單位應歸還借調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