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圖書室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0 年 09 月 02 日
12
十二、教職員工離職或退休前,需清還所借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