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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囚情動態通報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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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各矯正機關對於應行通報事項未通報,或於發生事件 (事故) 時,
      隱匿不報或報告不實者,將查究相關人員責任,從嚴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