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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舍房可置物品管制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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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除以上可攜入物品或時限內可攜入之物品外,於開封後檢房時禁品
      及其他應置於工場內之器物,一律沒入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