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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臺灣澎湖監獄「各類(級)收容人分類處遇」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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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澎湖監獄「各類(級)收容人分類處遇」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11
十一 「戒治所」設置於 (戒治班) 教室處 (掛牌) ,其課程、輔導等事 宜,與戒治班合併上課,但戒治所之收容房舍 (義五舍) 則應分隔 管理。 (誠舍) 之外役收容人,則仍維持現狀,不予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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