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申請代購藥品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申請代購藥品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25 日
10
十、登記檢查後之藥品送交收容人簽收,並由場舍主管保管,依處方指示 監督收容人按時用藥。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