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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14 年 08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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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法務部核定獎金後,本局應即通知提供線索人具領;提供線索人死亡
    者,由其繼承人具領;無繼承人時,其獎金歸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