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備勤應依規定作息,不得喧嘩,保持內務整潔;寢室內不得私接電線 或使用電爐、瓦斯爐等其他重電用品。不得存放違禁物或危險物品, 嚴禁酗酒、賭博及其他不正當行為。並依指定寢室及床鋪就寢,不得 更換床位、在寢室內會客或留客住宿,最後離開寢室者應關閉冷氣機 、電扇、抽風機、電燈及水龍頭。並依指示,擔任清潔維護工作。違 者以違規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