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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中監獄警備隊役男生活言行守則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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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備勤應依規定作息,不得喧嘩,保持內務整潔;寢室內不得私接電線
    或使用電爐、瓦斯爐等其他重電用品。不得存放違禁物或危險物品,
    嚴禁酗酒、賭博及其他不正當行為。並依指定寢室及床鋪就寢,不得
    更換床位、在寢室內會客或留客住宿,最後離開寢室者應關閉冷氣機
    、電扇、抽風機、電燈及水龍頭。並依指示,擔任清潔維護工作。違
    者以違規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