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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所屬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勒戒費用收取作業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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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所屬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勒戒費用收取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10
十、勒戒費用繳納通知單及收據格式,由看守所、少年觀護所依附表一、 二印製,並得視業務需要酌予修正。
圖表附件:
附表一(機關全銜)附設勒戒處所受觀察勒戒人勒戒費用繳納通知單.PDF
附表二(機關名稱)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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