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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地方法院檢察署試辦檢察官專組辦案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9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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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專組檢察官辦理之案件偵查終結時,應將結案書類送請該專組組長核
    閱,如係跨組協辦時,該結案書類應分別送請協同辦案之各專組組長
    核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