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專組檢察官辦理之案件偵查終結時,應將結案書類送請該專組組長核 閱,如係跨組協辦時,該結案書類應分別送請協同辦案之各專組組長 核閱。
十 專組檢察官除辦理專組案件外,得由檢察長視各組業務之狀況及專組 案件之難易程度,分配輪辦其他案件,以使各專組間之案件負荷及辦 案成績之計算合理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