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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資訊安全風險評鑑管理規範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 15 日
1
一、目的
    為確保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及所屬機關執行資訊安全風險評估作
    業時,得以整合納入業務流程及資訊資產之資安風險,並確保評鑑方
    法之一致性,特訂定本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