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4.07.01
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第 9 條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七月一 日施行。
本辦法依法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一項準用第七十三條第二 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