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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選任鑑定人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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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兼顧公益及人民權益,規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以下簡稱分
    署)選任鑑定人之作業流程,提昇鑑定水準,促進行政執行業務之順
    利推動,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