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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選任鑑定人作業要點 1
一、為兼顧公益及人民權益,規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以下簡稱分
    署)選任鑑定人之作業流程,提昇鑑定水準,促進行政執行業務之順
    利推動,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95 年 05 月 1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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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兼顧公益及人民權益,規範行政執行處(以下簡稱執行處)選任鑑
    定人之作業流程,提昇鑑定水準,促進行政執行業務之順利推動,特
    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