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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基隆監獄志工服務人員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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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監為結合社會資源,招募地方熱心公益人員暨鼓勵退休公教人員 (
    以下簡稱志工) 參與本監便民服務工作,以提昇服務品質,特訂定本
    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