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獄對受刑人心理測驗結果運用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2 日
1
一  監獄實施心理測驗應參照調查分類各項資料運用現有設備對受刑人作
    最適當的處遇,以發揮行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