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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戒護科開收封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6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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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監所內開、收封屬重點工作,應全員參加團結合作,展現優勢警力,
    以防止收容人藉機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