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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北看守所性騷擾防治措施及懲戒辦法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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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目的
    為防制就業場所性騷擾行為,維護兩性工作平等及人格尊嚴,特依「
    台北縣就業場所性騷擾防制自治條例」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