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司法警察廉政移民機關辦理妨害選舉案件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8 月 15 日
1
一、本要點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一百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一百一十五條、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及行政院核定之「淨化選舉風
    氣實施方案」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