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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講師充任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審查辦法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5 月 04 日
第 1 條
為執行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九條及第十二條規定事宜
,特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