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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民國 115 年 08 月 27 日
第 2 條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七款第二目至第十目所列弊案,以刑事犯罪
、得處以罰鍰之違規行為或應付懲戒之行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