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申請人至本分署應用檔卷時,應出示核可通知書及備有本人照片之身 分證明文件,依規定填寫檔案應用簽收單(附件三),完成登記程序 後,始得進入本分署檔案閱覽室。 申請人應用檔卷原件時,執行案卷應由執行人員陪同為之,其餘行政 檔案應由行政業務單位人員陪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