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全規劃及防制措施
(一)友善環境
1.少年矯正學校應彈性調整及運用學校人力,擔任學生事務及輔導
工作,並建構友善校園環境及氛圍。
2.少年矯正學校應廣設意見箱,置於隱密及學生易於投遞之處所,
並由秘書層級以上人員會同政風室人員每週開啟。
3.少年矯正學校應檢視監視系統涵蓋範圍及學生活動區域,製作校
園安全地圖,並應記錄校園內曾經發生校園霸凌事件之空間,將
校園霸凌危險空間納入校園安全規劃。
4.少年矯正學校應指派人員於學生出校前實施個別談話並留存紀錄
,以瞭解其在校期間有無遭受霸凌或霸凌他人行為。
(二)宣導及教育訓練
1.少年矯正學校應加強實施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
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資訊倫理教育、偏差行為防制及被害
預防宣導,奠定校園霸凌防制之基礎。
2.少年矯正學校每學期應辦理校園霸凌防制及輔導知能相關之在職
研習,強化校長、教職員工班級經營及校園霸凌防制之知能、意
識及處理能力。
3.少年矯正學校應利用各項教育及宣導活動,向校長及教職員工說
明校園霸凌防制理念及事件調和、調查、處理程序,鼓勵校長及
教職員工依法檢舉,以利少年矯正學校即時因應及調和、調查、
處理。
4.少年矯正學校應提升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校
園霸凌防制之知能與意識,鼓勵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
少年之人檢舉、協助、作為旁觀者適當介入或投遞意見箱,以及
早制止與化解。
5.少年矯正學校於校園霸凌事件宣導、處理或輔導程序中,得採取
創傷知情之態度,善用修復式正義等有效策略,以減輕霸凌造成
之創傷與衝突、促進和解及修復關係。
(三)輔導措施
1.少年矯正學校應透過平日教學過程,鼓勵及教導學生如何理性溝
通、積極助人及處理人際關係,以培養其責任感及自尊尊人之處
事態度。
2.少年矯正學校對校園霸凌事件之當事人應積極提供協助、主動輔
導,並就學生學習狀況、人際關係與家庭互動,進行深入了解及
關懷。
3.校長及教職員工應以正向輔導管教方式啟發學生同儕間正義感、
榮譽心、相互幫助、關懷、照顧之品德及同理心,以消弭校園霸
凌行為之產生。
4.校長及教職員工應主動關懷、覺察及評估學生間人際互動情形,
且定期評估有拒學或自殺、自傷意圖學生是否處於具有敵意之學
習環境,依權責進行輔導,必要時送防制委員會確認。
5.班級導師、輔導教師及教導員應組成教輔小組,每月至少開會一
次,就所屬班級經營、學生教育及輔導等重要事務,研商適當處
遇方式並執行之。
6.班級導師、輔導教師及教導員於對學生實施個別談話時,應深入
瞭解學生各項生活適應問題及有無遭受霸凌或霸凌他人行為。
(四)身體檢查
1.少年矯正學校對新入校學生應逐一檢查其身體狀況,並實施個別
談話,調查其個人關係,認有遭受霸凌或霸凌他人行為之虞者,
應予加強生活管理;學生於入校後經發現有前開情形者,亦同。
2.班級教導員應每週檢查學生身體狀況至少一次,如發現有瘀痕、
外傷及其他異常情形,應即查究處理。
(五)班級與寢室管理
1.對於曾為校園霸凌事件當事人之學生,少年矯正學校於編班前,
宜將其作為編班參考。
2.少年矯正學校應審慎辦理學生寢室分配事宜,以防止同寢學生間
之霸凌事件發生。
3.學生寢室床位應由少年矯正學校排定,並應避免學生私自更換床
位之情形發生。
4.值勤人員應落實巡邏及查察勤務,避免霸凌事件發生,如遇有異
狀應即回報勤務中心。
(六)視察與監督
1.監督機關應派員定期視察少年矯正學校,並將校園安全規劃、校
園霸凌危險空間改善情形,及少年矯正學校防制、調和、調查、
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之成效列入視察範圍。
2.監督機關視察少年矯正學校時,得訪談教職員工生,以瞭解有無
校園霸凌之情事。
3.監督機關於少年矯正學校辦理防制、調和、調查、處理校園霸凌
事件之事務時,應提供諮詢服務、輔導協助、適法監督或予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