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8.03 00:2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洗錢防制法第十七條第四項申報通報資料管理運用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
第 5 條
金融情報中心如認受理之金融情資有缺漏或不足致影響判讀及分析,得請
求原申報機構補足。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