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19:3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停車場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12 年 10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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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使用人違反本要點之規定,經勸導仍不改善者,本署得拒絕其使用停
    車場,並請其駛離。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