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7 06:3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考試廉政類科錄取人員實務訓練專業學習獎懲規定
公發布日:民國 111 年 12 月 29 日
7
七、受訓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功:
(一)服務熱心,公勤努力,績效優異,有具體表現。
(二)擔任自治幹部,積極負責,績效優異,有具體表現。
(三)主動積極,爭取整體榮譽,績效優異,有具體表現。
(四)其他相當於前三款之具體優異表現。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