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得出具委任狀,委任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到檢察署代為繳費或代領卷 證影本。 前項代理人應提出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及與被告有配偶 或三親等內親屬關係之證明。必要時,書記官得請代理人提出健保卡、駕 照、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辨識身分之文件供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