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5:3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第 10 條
懲罰定有期間者,自懲罰書送達被告之當日起算;以期間之末日為終止日
。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