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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附設女子外役分監受刑人返家探視應遵守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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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應持「家屬聯絡簿」供受探視之配偶、親屬或家屬紀錄機關訪查人
      員姓名與訪查時間、返家期間之生活情形、到家時間與離家返監日
      期及時間,並由家屬簽名蓋章,於返監時交由女監主管審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