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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22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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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拾得遺失物處理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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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拾得遺失物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8 月 13 日
5
五、受理拾得遺失物後,應造冊登記,註記拾得物品、時間、地點及拾得 人之身分資料、聯絡方式(如附表一)並拍照存證。
圖表附件:
附表一 法務部矯正署政風室受理拾得遺失物登記表.ODT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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