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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12 10:13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執行違規暨解罰考核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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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執行違規暨解罰考核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9
九、經司法機關諭令禁止接見、通信之收容人,得於禁見舍房進行違規執 行及解罰考核。惟經解除禁止接見、通信後,其違規執行或解罰考核 期間尚未結束者,接續轉入違規房或考核房。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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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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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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