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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訂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晚上5時至9時止,進行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暫停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現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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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兼任研究員遴選要點
- 法條內容
法條內容
四、申請或推薦為本學院兼任研究員者,於備齊下列資料後,得隨時向本
學院提出申請:
(一)依第二點第一項申請者,檢附最高學歷證明,及具代表性之學術著
作。
(二)依第二點第二項申請者,檢附考試及格之證書或經銓敘合格之證明
,及具代表性之書狀或學術著作。
(三)依第二點第三項申請者,檢附在職期間具代表性之研究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