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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資恐防制審議會之運作與制裁例外措施及其限制事項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106 年 09 月 14 日
第 9 條
審議會之審議,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親自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