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4.11.20
一百十四年十一月四日修正第 5~7、10、13 點條文,自一百十四年十一 月二十日生效。
廿三、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宿舍管理手冊」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