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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5.03.05 13:46
現在位置: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宿舍管理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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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宿舍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15 年 02 月 02 日
15
十五、借用人應妥善維護環境,並經常保持整潔。 借用人對宿舍設備及公有家具,應負善良管理之責,如有人為破壞 或未盡善良管理人責任招致毀損,應負賠償責任。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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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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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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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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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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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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